译文
看我大周天子多显赫英武,他任命一位重臣卿士大夫,名将南仲是这重臣的始祖,让皇父担任太师主管军务:你要抓紧整顿我大周军队,要抓紧打造兵器准备动武;我们要深怀恭敬戒惧之心,一定给南方百姓带去幸福。
我大周天子对太师皇父说:你下命令给程国伯爵休父:让大周军队左右排列行伍,把作战命令下达全军各部:沿着那淮河堤岸向前挺进,穿越巡察这徐国境内国土;三军儿郎不久留也不驻扎,并把百姓的生计安排妥处。
看多么威武显赫高大雄壮,那是我们威严的大周国王。大周军队从容不迫地开拔,既不急行军也不信步游荡。这引发徐国上下骚动不已,尤其是极大震惊徐国朝堂。就好像清天霹雳头顶炸响,引
此诗题目特别,《诗经》大多是取首句语词为题,有的虽不是首句,但亦是诗中的语词,而“常武”一词不见于该诗,故说诗者议论纷纭。《毛诗序》谓其意是“有常德以立武事,因以为戒然”;朱熹《诗序辨说》申此说“盖有二义:有常德以立武则可,以武为常则不可,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”,对此,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驳道:“诗中极美王之武功,无戒其黩武意。毛、郑亦无戒王之说,然则作《序》者其腐儒之见明矣。”王质《诗总闻》谓“自南仲以来,累世著武,故曰常武”: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以为“常武”是乐名,他说:“武王克商,乐曰《大武》,宣王中兴,诗曰《常武》,盖诗即乐也。”近人或以为古常、尚通用,“常武”即尚武,与诗旨正合。
此诗为周宣王时期的作品,有诗中两个人物为证:一是南仲,同见于《小雅·出车》,《汉书·人物表》与《后汉书·庞参传》所载《马融上书》都认定南仲是宣王时人。另一是程伯休父,《国语·楚语下》云重黎“其在周,程伯休父其后也。当宣时失其官守,而为司马氏”。
夏四月戊午,晋侯使吕相绝秦,曰:“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,戮力同心,申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。天祸晋国,文公如齐,惠公如秦。无禄,献公即世。穆公不忘旧德,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。又不能成大勋,而为韩之师。亦悔于厥心,用集我文公。是穆之成也。
“文公躬擐甲胄,跋履山川,逾越险阻,征东之诸侯,虞、夏、商、周之胤,而朝诸秦,则亦既报旧德矣。郑人怒君之疆埸,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。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,擅及郑盟。诸侯疾之,将致命于秦。文公恐惧,绥靖诸侯,秦师克还无害,则是我有大造于西也。
“无禄,文公即世;穆为不吊,蔑死我君,寡我襄公,迭我肴地,奸绝我好,伐我保城。殄灭我费滑,散离我兄弟,挠乱我同盟,倾覆我国家。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勋,而惧社稷之陨,是以有淆之师。犹愿赦罪于穆公,穆公弗听,而即楚谋我。天诱其衷,成王陨命,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。
“穆、襄即世,康、灵即位。康公,我之自出,又欲阙翦我公室,倾覆我社稷,帅我蝥贼,以来荡摇我边疆,我是以有令狐之役。康犹不悛,入我河曲,伐我涑川,俘我王官,翦我羁马,我是以有河曲之战。东道之不通,则是康公绝我好也。
“及君之嗣也,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:‘庶抚我乎!’君亦不惠称盟,利吾有狄难,入我河县,焚我箕、郜,芟夷我农功,虔刘我边垂,我是以有辅氏之聚。君亦悔祸之延,而欲徼福于先君献、穆,使伯车来命我景公曰:‘吾与女同好弃恶,复脩旧德,以追念前勋。’言誓未就,景公即世,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会。君又不祥,背弃盟誓。白狄及君同州,君之仇雠,而我昏姻也。君来赐命曰:‘吾与女伐狄。’寡君不敢顾昏姻。畏君之威,而受命于吏。君有二心于狄,曰:‘晋将伐女。’狄应且憎,是用告我。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,亦来告我曰:‘秦背令狐之盟,而来求盟于我:“昭告昊天上帝、秦三公、楚三王曰:‘余虽与晋出入,余唯利是视。’”不榖恶其无成德,是用宣之,以惩不壹。’诸侯备闻此言,斯是用痛心疾首,暱就寡人。寡人帅以听命,唯好是求。君若惠顾诸侯,矜哀寡人,而赐之盟,则寡人之愿也,其承宁诸侯以退,岂敢徼乱?君若不施大惠,寡人不佞,其不能以诸侯退矣。敢尽布之执事,俾执事实图利之。”
今有客马,日行三百里。客去忘持衣。日已三分之一,主人乃觉。持衣追及, 与之而还;至家视日四分之三。问主人马不休,日行几何?答曰:七百八十里。
术曰: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,半其余,以为法。〔按:此术“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”者,除,其减也。减之余,有 十二分之五,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。去其还,存其往。率之者,子不可半,故倍母,二十四分之五。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。〕
副置法,增三分日之一。〔法二十四分之五者,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。三分之一者,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。并连此数,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,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。是为客用日率也。然则主人用日率者,客马行率也;客用日率者,主人马行率也。母同则子齐,是为客马行率五,主人马行率十三。于今有术,三百里为所有数, 十三为所求率,五为所有率,而今有之,即得也。〕
以三百里乘之,为实。实如法,得主人马一日行。〔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,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,以母二十四而一,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。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,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,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。〕